Wednesday, July 2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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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July 7, 2016

蒐證不易、輕判縱放 台灣變成詐騙溫床

要「辦」這種海外電信詐欺案最主要的法條,是去年底剛修法的《刑法》第339之4條,針對「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犯之」、「3人以上共同犯之」、「以電子通訊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之」者處一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條法令可說完全衝著這個全球性的電信詐欺業而來,但偏偏《刑法》第7條又規定,在境外犯罪至少要判刑3年以上,才能回國重新審理,像這次的肯亞案,在肯亞根本是無罪釋放,致讓第339之4條的規定等於白搭,因此除非修正《刑法》第七條的規定,又或者為電信詐欺重新訂定特別法,才能開創出台灣從重審理的空間。

蒐證不易、輕判縱放 台灣變成詐騙溫床

再者,證據的難以蒐羅又是一大難題。前述產業的狀況,透過層層發包、斷點,與「全球布局」,加上《通保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法後對監聽通聯更加困難,讓台灣警察、檢察官在蒐證上難度更高,近來在機場就地解散的大馬詐欺案,就是因為只有人、根本沒有證據,檢察官只能嘆氣放人。


台湾--骗子王国

目前,中国必须禁止银联卡可以在台湾领钱,必须使用签名及打手印(拇指模)的红簿子(SAVING BOOK),才是办法。全面禁止ATM卡直接领款方式,是唯一可行的办法!




最常見的犯罪流程是「首腦在台灣,機房在全世界,受害人在中國」的三角關係,因此在中國詐騙到的錢,要如何安全地錢「進」台灣首腦的口袋,最常見的手法,就是透過中國的銀聯卡在台灣的ATM直接提領。

自從10年金管會開放中國的銀聯卡可以在台灣ATM領錢之後,等於幫這些詐騙業者打通金流的任督二脈,從此「中國得手,台灣領錢」的模式確立,因此,台灣就成為了「車手(依照指示去領錢的人)」的主場。


近幾年,台灣專業的「車手集團」已經應運而生,他們向每個詐騙集團接單,只負責領錢,因為領錢較無專業性,因此整個車手集團抽佣行情大約5%。就是透過這樣層層發包的方式,整個產業從上游到下游,不斷細緻化再分工,「這是產業迅速壯大的象徵」,交通大學資訊與財金管理學系葉銀華教授說,一個產業必須成長到一定規模,分工才會不斷出現。

台湾--骗子王国

當台灣科技業、傳統產業紛紛面臨紅色供應鏈、日韓等全世界業者的嚴峻挑戰之際,只有「台灣詐欺業」征戰全球攻無不克;最高峰時,光是全台灣一年被詐騙金額06年曾經高達185億元,而且在05年至09年的高峰期,年年都超過100億元,可見詐騙之興盛,獲利之豐厚令人咋舌。

Sunday, July 3,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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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ircle01.com/cat98/node1156514#2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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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大崩盘。。。。快到了。。。

(怡保3日讯)房地產发展商公会霹雳州分会会长邱文传指出,今年农历新年后,霹州的房屋销售几乎陷入滯销状態,大部分发展商所推出的房屋,在近几个月以来近乎零销售。他说,在如今经济极端低潮时,发展商最好的销售成绩仅达到30%,若中央政府和国家银行不放宽对发展商不利又苛刻的税务和政策,此劣况將会持续,恐会导致霹州整个產业市场崩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