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代表律師何珮芝晚上補充,女童被判暫時入住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簡稱兒童院而非女童院。】
政府你怕甚麼?
一名14歲女童上週在金鐘政府總部「連儂牆」以粉筆畫花,被警方以涉嫌刑事毀壞拘捕,獲准保釋,未被落案起訴;警昨向少年法庭為女童申請照顧或保護令,接管女童。裁判官將聆訊日期押後至1月19日,等候社署提交報告,並暫判該
女童須入住兒童院,期間將無法如常上學。
戚本盛:「當政府不能堂堂正正的回應人民的訴求,便使出這樣的下流招數,恐嚇人民。或者當權者以為這樣可以遏止年輕人走上街頭的趨勢,可惜他們不會明白,這樣只會激起更大的民憤,警方早已陷於不義,這一暫判,使『兒童保護令』也遭沾污。
最重要的是,女童只為追求公義,當權者及警方這樣促使她『暫時』入住女童院,如涉濫權,甚或侵犯她及其父親應有的權利,是重視人權的社會所必須追究及糾正的。」
〈連儂牆畫花14歲女生 暫送兒童院〉
http://bit.ly/1A7IhYI 〈濫用保護令 侵犯兒童權利〉 / 戚本盛
http://bit.ly/1BkQEjb 〈一位社工︰警察幾時咁關心青少年?〉 / 區家麟
http://bit.ly/1wyogF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