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rch 30, 2010

一年後回想 不重要的不做

經濟學人》有一篇有趣的文章叫「New-year irresolution」,道出「新年決志」的不可靠。譬如說不少人以「減肥」、「每日做運動」為新一年的目標,可是大部分人要不一拖再拖,要不止堅持幾個星期便放棄。天下間最難克服的,是自己的惰性。

想起幾個月前看過一本書,叫《In Pursuit of Elegance》,作者提了一個問題,頗讓我醍醐灌頂:

假如你得到一筆橫財但只剩下10年性命,你會做甚麼——更明確的是,你不會再做甚麼?

會否繼續上班,但拒絕開會?抑或維持一定工作量,但不再應酬?不會做的事可能還有許多,因為我們有太多「大計」,都是違心的,例如閱讀不愛的書籍、告別沒有將來的愛情、報考MBA……

拒絕也是專注

這本書鼓勵簡化人生,體驗小即是美。作者引述蘋果電腦喬布斯08年接受《財富》雜誌訪問的一番話指,人們以為專注就是認為對的便甚麼都做,但這並非完全正確,因為專注同時代表拒絕看來許多不錯的想法。喬布斯說:「我為我們決定做的事驕傲,但也為我們決定不做的事而驕傲。」一語道破取捨的重要。

在剛過去的假期我還看了一本新書叫《開除自己的總經理》,作者叫王文華,他是台灣人,寫過暢銷的兩性小說,也是擁有史丹福大學MBA的企業家。有一年,他同時經歷父親離世與忽然竄紅文壇,極端的體驗使他反思每天營營役役的價值是甚麼,居然想出了個「一年後原則」:

一年後回想 不重要的不做

「凡是在一年後回想起來不重要的會,別參加。一年後回想起來不重要的約,別去。一年後回想起來不在意的氣,別生。一年後回想起來會後悔的事,別做。」

生活實在太多紛擾。我們每天埋首於太多看來重要的事,卻忽略了規劃自己的人生,結果總是在不想做的事中間打轉。或許在新的一年,暫停立下甚麼「要做」的目標(一年後你還在意嗎?),著手減少「不做」的事更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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