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札记 # 6 《第一次,我那么满意我自己》
这是9月16日写的文章,当时只完成了30%
担任社工那么多年,出席过法庭做证两次,之前的两次是刑事法庭,昨天(9月15提)是第三次,这一次,出席的是民事家庭法庭。
我一直对于自己必须出席这一个案件做证,很困惑。因为,其他的案件,我的供词其实并不那么需要。毕竟,我在这个案件唯一的作用与贡献,是我为案主写了一封信,说明这名案主是家庭暴力的幸存者,希望有关的单位可以提供她援助。
但是,有时候,离婚的案件可以变得很复杂,尤其是当对方有足够的钱,聘请一个厉害的律师,来刁难你,消耗你的耐性与你有限的生命;尤其当对方对于自己的伴侣要求离婚,因为自尊心受损,而进行无止境的报复。
她与她的孩子们,是家庭暴力的幸存者。当她们第一次来中心的时候,接待她们、辅导她们的,其实不是我,是我的上司与其他的同事。据她的叙述,当时她来的时候,其实并不想离开这个婚姻,对于她可能最后必须放弃这个婚姻,她感到无尽的恐惧。
其实,有时候,很多像她这样的案主,对于未来的恐惧,其实是更不安与害怕的。因此,很多案主们最后,决定留下。熟悉的痛苦,虽然痛苦,但是这些痛苦却是可以预测的。比较起来,对于未知的惶恐,更容易让人接受。
8月的时候,本来就收到通知,必须出庭,当时候,由于文件出现了一些问题,必须押后。
记得,当时我见到了案主的孩子,这个案件,孩子们亦必须出庭,指控他的父亲的暴力。对于,孩子们,这是多么沉重的事情。
有个孩子,当时看着自己的记录,我问他我能看一下吗。
孩子,让我看了记录。记录上,写着 Case : xx vs Dog。里面,记录了父亲的种种暴力事件。
字里行间,有太多的愤怒与仇恨。
我 -- 无法言语,心痛。
对于法官要这些孩子上庭做证,有太多的不谅解。
即使改名父亲或母亲,在婚姻内是多么的混帐,他们毕竟仍然是孩子们的父母亲,为什么要撕裂孩子们的心,让他们用这样的方式去指控自己的父母亲。
9月15日,我终于上了证人栏。
事前,我就已经准备,这名有经验的刑事案件的律师,对我会诸多刁难。
果然如此,当辩方律师“交叉审问”的时候,他就用游花园的方式,回哪一年当年我住在哪里,我一直在想他到底玩什么把戏。
但是,我很合作的回答,因为我想保持平稳的情绪,面对更够力或难堪的问题。
果然,之后,他开始问1995年的时候我是否见过案件的起诉人,我说没有,然后一直问到2009年,我就了解她到底想做什么了。
之后,他说,我2009年才认识案主,我怎么能在我的信写,结婚的这些年来,案主都承受家庭暴力?我说我看过警察的报案纸,我们亦与案主会谈过。
整个过程,他用高昂具攻击性的声量。
当他告诉我“你只需要回答我的问题。”
我直接的告诉他“如果你要我给你想要的答案,我给不出。”
当时,我已经很生气了。
他像法官投诉我不合作,法官告诉他,法庭的音响系统是很好的,他不需要用那么具有攻击性的声量向我问话。
之后,他问我“You never witness any abuse。”
我已经很生气了,我很不屑的看着他,然后说"你想问什么?我听不懂"
他向法官投诉我的声量居攻击性。
我说"What I was trying to do is to match your voice and tone"(我知道我不应该这样说,但是我生气了)
法官叫他讲问题解释清楚。他说"you never see my client beaten up xxxxxxx"
我说“if u said in front of my eyes, of course not."
他又问了我几个问题,我告诉他"not in front of me"
当他说“Do you agree the abuse never happened."
我说“I do not agree. It never happened in front of me doesn't mean it never happened."
最后,案主的律师re-examined的时候,只问了我一个问题
“你同不同意,没有人会在其他人的面前,对人使用暴力。”
我说“我同意,因为我一定会阻止暴力发生。”
最后,法官问我是如何诊断,该名当事人受到家暴对待。
哇!好机会。
我说“我们妇女援助中心,明年就是30周年了,这些年,我们协助了很多的家暴受害者。我们有足够的专业经验去评估该名当事人是否获得暴力的对待。没有在我们眼前发生暴力事件,是因为施暴者知道我们一定会阻止暴力发生,没有看到不代表暴力不存在。”
看得出,那名律师可是非常的生气的。
终于,完成了。
从证人栏退到门外,我终于松了一口气。
37岁的人,好久没有被人用这样的态度与声量来“沟通”了。
唯有这个时候,我才觉得有点紧张。
这一天的审讯结束,退庭了。
案主的律师到我的身边,告诉我,他很庆幸叫我来做证。我是他这些年看过最好,抗压性最强的证人。
同行的同事亦说我很厉害 。。。
可是,我一回到家,马上就睡着了 -- 好累。
第二天早上,就收到了我上司的电邮,提起我上庭的事情 。。
原来我的同事一回到中心,就告诉他们 。。我在法庭上的"疯"彩 ...
不过,说真的,还是第一次,我那么满意我自己 。。
偶尔回想起那一天,那个律师的样子,我还是有点生气 。。
posted by 王妤娴 @ 11:30 PM 3 comments
3 Comments:
At October 21, 2011 3:14 PM, 燕琴 said...
Yes!為你喝彩!
你又再创造了一个新的纪录!
那些专要羞辱人的人遇到你真的是自取其辱!
谢谢你捍卫你的立场,
我向你致敬。
世界有你大不同^^!
At October 30, 2011 9:47 PM, Gr@c3 said...
Good job yuxian,
i always impressed by your determination. Jiayou.
At February 04, 2012 11:24 AM, big boy big toy said...
太好了。。。。。。。
做得好。。。。不容易。。。真的要演的好!!!
理直气壮。。。就是这个道理。
the lawyer just act like bastard dog to try to make u feel inferior.....yeh, bark louder, anyway.....sometimes use cool method may be better......let the bloody lawyer jump into the hole...as deep as he can......(她,想设陷阱。。。。要设法反击。。。。引他见阎王)。。。。
正义至上。。。。。
http://yuxian-loveislettinggooffear.blogspot.com/2011/1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