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庭權威是靠司法人員建立,不是自以為最懂事然後高談闊論迫人尊重,否則判案時就不必考慮常理,不必理會社會風氣了。現在人民經已起來,一切活動井然有序, 質素之高,舉世公認,難道一句「藐視法庭」,我們立即變成暴徒,奉行森林定律?對不起,錯了。我們仍然會維持司法體系,我們依然秉持法治精神來建設社會, 只不過我們亦要能夠反映社會價值的法官來主理。
法官從來不是最後,人民,即是你自己,才有最終的話語權。法庭是人民的法庭,法官是人民的法官,法律是人民的法律,不是幾個法官的私產。」 - 「區慶祥法官談的法治與一眾高官和警隊差不多,都停留在守法。但為何要有法治和法律?是保障人權和自由!與民主一樣,所謂法治和法律只是手段,不是目的。選票和法律乃用以限權,監督執政,最終目的仍是保護人民,希望人民安居樂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