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October 11, 2011

国阵的更大阴谋------

《两个不同的伊斯兰刑法主义的比较列表》(图)

你会比较强烈的反对哪一个?
两者都反或两者都自称?

沙巴伊斯兰刑法事件:
http://www.sinchew.com.my/node/222889?t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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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马华在 80年代,90年代 在全国实施的 回教刑事法, 没有反对,还支持?


这个是最新的 ---在国阵执政的州进行---沙巴

沙州被施予伊斯蘭鞭刑第一人‧穆斯林男子通姦打5鞭
國內 2011-10-11 19:18

(沙巴‧亞庇11日訊)一名已婚穆斯林男子因與一名穆斯林女子發生不合法性行為,成為在沙巴州被施予伊斯蘭鞭刑的第一人。
沙巴州伊斯蘭司法局的10資深官員是於昨天在主簿官沙瑪慕基的率領下,在甘拜園監獄見證佐治卡巴央或卡瑪魯丁阿都拉(37歲)被施予5下鞭刑。


女方也被判相同刑罰

受刑人卡瑪魯都是於今年3月22日被亞庇伊斯蘭高庭法官阿末丁奧斯曼判決入獄1年及鞭笞5下,目前在監獄服刑中。跟卡瑪魯丁發生婚外情而誕下2名孩子的蘇雅蒂蘇瑪多也被判相同刑罰。

兩人是因涉及不合法性行為,而在1995年伊斯蘭刑事罪案法令第80(1)條文下被控罪成。在該法令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至5千令吉或最高監禁3年或鞭笞6下或兼施。沙巴伊斯蘭事務局是在接獲投訴後,於2010年4月7日逮捕兩人。

沙瑪慕基指出,卡瑪魯丁曾於今年針對刑罰上訴,但於今年5月19日被駁回;而蘇雅蒂亦已提呈上訴,並獲以5千令吉保外等待上訴案聆審。

他指出,這也是沙巴州首宗穆斯林男子在伊斯蘭高庭的宣判下,被執行鞭刑。
沙瑪慕基指出,伊斯蘭鞭刑是讓罪犯醒覺所犯的錯誤。因此,卡瑪魯丁在受鞭刑時,是在背部被鞭,而非像民事法律下被鞭笞臀部。

他強調,該鞭刑並不是伊斯蘭刑事法(Hudud)的刑罰,而是在1995年沙巴伊斯蘭刑事罰案法令下的刑罰。該伊斯蘭鞭刑亦在西馬半島實行。
(星洲日報)

之前的:--彭亨:


女模喝酒判打鞭‧監獄局隨時執行鞭刑
要聞 中馬 地方 2009-09-29 19:50

(雪蘭莪‧加影)監獄局官員已做好準備,隨時可以對承認喝酒而面對鞭刑的兼職女模卡迪卡執行鞭笞任務。
內政部副部長拿督威拉阿布瑟曼說,一旦回教法庭決定執行日期,監獄局便將向卡迪卡執行鞭任務。


他今日(週二,9月29日)出席監獄管理中級課程結業儀式後指出,監獄局將執行法庭的任何判決,惟行刑日期與時間將由法庭決定。
現年32歲的卡迪卡,原是一名護士,過後在新加坡兼職模特兒,她於去年7月11日在彭亨遮拉汀海邊一家酒店與丈夫喝酒被捕,她於7月20日被控上回教法庭時認罪,結果被判罰款5000令吉及打6鞭。

彭亨回教法庭執法人員於8月24日前往卡迪卡位於和豐住家,準備載她到加影監獄,等候執行鞭刑。不過,車子半路又折回,因為接獲總檢察署電話通知,指齋戒月不適宜執行鞭刑,必須展延到齋戒月之後。

內政部長拿督斯里希山慕丁過後也表示,監獄局沒有受訓專員或官員執行回教法庭裁決的鞭笞方法,因此無法向卡迪卡執行鞭刑,必須先派員學習。
彭亨回教法庭上訴庭對卡迪卡這起轟動國內外的判決的司法程序進行檢討後,週一(9月28日)宣佈維持業餘模特兒卡迪卡的鞭刑裁決不變。

回教上訴庭不改罰5000打6鞭‧喝酒女模維持原判
國內 2009-09-29 18:46

(彭亨‧關丹)關丹回教上訴庭宣判維持高庭對兼職模特兒卡迪卡的原有判決,即罰款5000令吉及打鞭6下。
彭亨回教宗教局檢察官阿都拉欣表示,包括回教法庭首席大法官阿都哈密在內的上訴庭法官,週一(9月28日)舉行長達3小時的會議,檢討相關司法程序之後,一致決定維持原判。


未擇定鞭刑日期

不過,上訴庭仍未擇定執行鞭刑的日期。
回教高庭是在7月20日判處承認喝酒的卡迪卡罪成,罰款5000令吉及打鞭6下。這項宣判引起各界批評。
卡迪卡是在彭亨馬來傳統習俗法136條文下被提控,一旦罪成,違例者可面對最高5000令吉的罰款,或不超過3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施及鞭笞不超過6下。

基於尊重齋戒月的聖潔,有關鞭刑在8月24日展延執行。

向來關注回教女性權益的回教姐妹組織在9月18日宣佈介入這宗女性回教徒飲酒而被判鞭笞的案件,並提出撤銷有關判決的上訴。
不過,卡迪卡卻一再堅持願意接受鞭笞的決定,並且促請各界勿再騷擾她。


http://www.sinchew.com.my/node/132353?tid=1

新加坡女模特喝酒 被馬來西亞判處鞭刑

32歲的新加坡籍的穆斯林女模特Kartika 因去年在彭亨東部一間酒店的夜總會喝酒,于今年7月20日被馬來西亞宗教法庭下判打鞭6下,並被判5千令吉的罰款。8月21日,Kartika向媒體表示,要求馬來西亞公開執行鞭刑,而不是在當地一間監獄內執行。

  馬來西亞媒體報道,32歲的Kartika Sari Dewi Shukarno向聯絡她的記者表示,如果宗教法庭要以此事件來提醒穆斯林,那她的刑罰應公開執行。她說:“我認爲懲罰是公平的,但應該公開進行,讓大家見證,以便人們能從中吸取教訓。我們應透明執法。”

  對于Kartika的要求,宗教專家包括馬來西亞宗教律師協會和總理伊斯蘭教顧問均認爲,公開鞭刑沒有必要,隻要被告吸取了教訓便已足夠。

  彭亨州伊斯蘭教檢控官賽夫·沙希米解釋,不公開執行鞭刑是因爲刑罰必須符合法律程序。“鞭刑不能按犯人喜好進行,如果要公開執行,政府必須公報鞭刑場所。”

  他說,目前加影監獄是最適合的地方,而刑罰將由監獄局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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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內政部公佈三位穆斯林女性因通姦被鞭,已執行完畢,各界嘩然。宗教局不能擅入私人住所,照理很難逮到通姦。這三位女性曾匿名受訪,全是未婚懷孕,天下有幾個瑪利亞?既然罪證確鑿,不認也得認。內政部表示與她們通姦的男性已受到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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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回教將以鞭笞方式推行?
04/13/2008 12:50 amPublicPageviews 1 0

現代回教將以鞭笞方式推行?
Farish Noor
自由論談
星洲廣場

2008-04-13 17:39

我在寫這篇文章時面臨很大困擾,因為我當時很生氣。事實上,我很久都沒有如此憤怒了。

我的血壓突然飆升,是因為回教知識研究所(IKIM)與大馬回教司法局(JKSM)聯辦的兩天研討會上,有部分出席者建議“非回教徒一旦被發現和回教徒幽會(khalwat),也須受到法律制裁”。據報導,“回教上訴庭法官莫哈末阿士里表示,有關研討會建議,觸犯上述罪行的非回教徒應該同時受到制裁,不過是在民事法庭受審。”

(注: 这两个都是国阵的组织)


研討會出席者也建議,“讓觸犯幽會、涉及性交易、喝酒和賭博的回教徒受到更重的懲罰,最高刑罰比現有的懲罰重4倍。”
所謂的加重刑罰是指什麼?據報導,“IKIM建議修改1965年回教法庭(刑事)法令(1984年修正),以便實施嚴厲的處罰,即回教初級法庭實施1千令吉罰款,或者5年監禁或鞭笞12下,在回教高庭則實施2萬令吉罰款,或者10年監禁或鞭笞24下。”報導並補充,“同時也有建議回教法庭法官針對這些罪行施以笞刑”,以及“另一項建議是要求為涉及與道德和信仰有關的罪行,如性交易和雙性人,設立改造中心,並執行回教刑事法令54條文,以成立上述中心。”



所以,這很明顯是IKIM和回教相關部門一直以來的意圖,想要施予我們大馬民眾身上的措施。當荷蘭右派政客維爾特斯在影片《Fitna》中對回教和回教徒的描繪使回教徒感到憤怒時,我們不禁要問:只要回教徒領袖和學者仍陷於過時的保守思想這泥沼中,回教不就是會繼續被視為暴力的宗教嗎?


請問,當我們的回教徒政府竟然允許類似古怪和危險的主張在傳播,讓原本是為了開拓回教徒思維,領導我們和大馬社會邁向更現代化、進步,並促進回教和每個宗教間理解的機構發表如此保守的基本主義回教倡議,像我這樣的學者還能如何捍衛回教和回教徒的形象?
事實上,這些建議充分說明今天大馬回教徒的思維早已與現實和楷模脫節,也印證了一部分回教徒思考者無法意識到,在上百萬大馬人及外國人眼中,這些刑罰建議是如何的不合理、不人道和失去人性。

鞭笞?在今天和這個年代?當國際媒體瞥見這些不很溫和的回教形式,那大馬所謂溫和回教堡壘的形象將會是怎麼樣?現代回教今天將以鞭笞方式來推行?


最近的大選成績顯示,大馬民眾已到了一定程度的政治醒覺和成熟度,這是我們歷史上的先例。這也指出,日愈城市化、接觸面廣、更文明和更具政治醒覺的選民將不再滿足于更為“溫和”的回教空泛口號,以及擁有水晶回教堂的主題公園。為什麼?即使在回教黨內,也已經出現了更加進步的聲音,他們呼吁實質的經濟和結構改革,擬議建立一個屬于全大馬人的福利國為基礎的模式,來訂立新的社會契約。


但在巫統內部和巫統領導的國家機構,我們看到的是思維僵化的所謂菁英。IKIM和回教司法部門是在巫統領導的政府授意下設立的兩個機構,呈現給我們的所謂改革,卻不是要開拓回教徒的思維,反而給回教徒加上了一層道德監視。


更令人擔憂的是,現在巫統的回教化政策範圍要擴大至涵蓋非回教徒了,這是要將回教法律和政治霸權加諸于大馬非回教徒身上的嘗試。為什麼非回教徒只因為和回教徒相愛,就要被帶上法庭?而又是為什麼,因為這件事,一名回教徒只因為愛上一個非回教徒,就要被懲罰?


在這個關係裡的非回教徒伴侶,即使按照他本身的信仰,自己並沒有犯下任何錯誤,而他也不會認為只是愛上另一人就是一項錯誤,但提倡這項改革者卻認為他已經犯下了罪行。


這是對大馬多元化的尊重慢慢受到侵襲的轉折點,一群專制回教徒並沒有意識到:事實上,回教只是大馬眾多信仰的其中一個,而回教的價值觀與那些並非屬于該信仰的人是無關的。然而,在呼吁這些司法改革時,這些偏執領袖似乎在暗示,對于回教徒能構成罪行的,對其他人也必須是如此。這樣的專制偏見,又如何能與現代回教標榜的普世性和多元性相稱呢?

(注:这就是国阵了,污桶最想的目的是要将非回教徒定罪,以上可以证明国阵的阴毒,而回教党/伊斯兰党已经宣布伊斯兰法不可以针对非伊斯兰徒! 令全柔佛华人跌脸的颜炳寿先生,请问你,国阵所管制--当然你无权发言甚至去阻止污桶的独裁和滥权的上述2 大 拥有绝对权力的机构--您能够做什么???柔佛州回教刑事法。。。。您做过什么???)


(看看居銮普照寺庙大丑闻,国阵一手造成的。。。您作为居銮的马华领袖。。。做了什么???)


這樣的研討會竟然在巫統于大選蒙受重挫後的短期內舉行,意味這個由巫統領導的政府觀念完全破產,只能靠它僅有的支柱,即通過玩弄回教牌和再次迎合有關人士的口味來支撐。


任何形式的道德監視,乃是對社會的另一層次監視,而這與政府不惜以任何代價都要達到繼續掌權的手段,是相輔相成的,最終的結果,是對整個大馬社會的進一步控制,而後果則將由那些對大馬存有理想,能超越種族和宗教範疇,並通過與他人相愛來跨越此文化─宗教疆界的大馬人來承擔。換句話說,是那些對大馬存有理想的大馬人將面臨威脅,因為法律和條規令我們近乎不可能相愛和生活在一起。


(国阵要将非回教徒定罪,是多么恶毒,阴毒。。。。难道。。。。我们下一代可以交给 这些魔鬼吗? 至少回教党/伊斯兰党能够保证非伊斯兰教徒不受影响,不会在伊斯兰法下被控!!!!)

最後,這進一步證實了以“現代回教”包裝推銷給我們的所謂“溫和與進步”回教品牌,只不過是巫統意識形態的謀略,以利用來撫慰國際社會的關注,實際上卻只為了在國內擴大政府的權力和霸權。


如果這些改革措施能通過,我們有責任提醒自己和我們廣大民眾及國際社會,在現代回教標籤下所通過的,實質上都是倡議監禁、扣留、道德監視和鞭笞的集權式回教。就讓國際媒體的攝影隊來大馬拍攝大馬人被道德警察和宗教機構逮捕、扣押於改造中心、鞭打和終身監禁的景觀吧。


就讓全世界知道“現代回教”從來都沒有開拓回教徒的思維。就讓我們最後一次拆穿這個謊言,以及謊言背後說謊者的西洋鏡。(譯:張立德)
星洲日報/另一面.法立諾.2008.04.13




VVVVVVVVVV

看到这里,毛骨悚然的是见证了国阵的阴毒,可怕, 后面出招, 刀刀见血。。。。。

国阵实在太可怕了。。。。。。。。。。。


比回教党/伊斯兰党 可怕何止 一百万倍。。。。壹千万倍。。。


后面的阴暗面,阴毒层面是太可怕了。。。。。。。。。。。。。。。


当回教党/伊斯兰党已经公开表达伊斯兰法不会针对 非伊斯兰教徒, 走狗马华还一直在 转圈子。。。。。。。

真正可怕的是国阵--一党独大的巫统!!!!!!

(马华不要再演走狗角色了。。。。去看看:

这些年来,二十年来,

在全马各地发生的回教法庭 所判的案件,还有:

回教知識研究所(IKIM)與大馬回教司法局(JKSM)聯辦的兩天研討會上,有部分出席者建議“非回教徒一旦被發現和回教徒幽會(khalwat),也須受到法律制裁”。據報導,“回教上訴庭法官莫哈末阿士里表示,有關研討會建議,觸犯上述罪行的非回教徒應該同時受到制裁,不過是在民事法庭受審。”


我们需要进一步知道-----到底 国阵的主人--巫统, 在 目前 的 全国 回教刑事法中做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