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镇压集会命队员脱衣
五一委员会促人权会调查
作者/本刊梁康 May 25, 2011 03:58:12 pm
【本刊梁康撰述/苏晓枫摄影】筹划劳工节集会的五一委员会向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提呈警方在五月一日镇压集会者的滥权及侵犯人权证据,要求人权委员会介入调查。警方滥权的行为包括命令集会者脱下身上的红衣,换上其他衣服,以及粗暴逮捕集会者。
其中,该委员会提出警方当日犯下的七项滥权行为,包括集会还未开始前就把在餐厅吃早餐,并且将负责维持交通秩序及控制场面的12名红衣队伍(Skuad Merah)逮捕,另外还逮捕另外参与集会的九名社会运动人士。
这七项滥权行为,分别是:
一、警方在集会还未举行前,指示12名在集会现场附近餐厅吃早餐的红衣队伍成员脱下衣服,否则将逮捕他们,虽然有数名成员遵守指示换衣,但是,他们依然全部被逮捕,这当中还有五人年轻18岁以下,并被警方扣留超过八个小时。
二、警方在集会当天逮捕另外九名参与集会的社会运动人士。
三、警方在集会还未开始前就展开的逮捕行动具有恶意,以便阻止主办单位举行集会,其中两名召集人于集会前就在吉隆坡秋杰路被逮捕。
四、警方派遣大批警员到场及展开逮捕的行为,恐吓许多前来出席的民众。
五、有些警员以粗俗的语言对待出席者,特别是在场声明要向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投诉的五一委员会女性成员。
六、有些警员带上媒体证伪装成记者,以便误导民众。
七、警方将其中一名社会运动分子,即社会主义党总秘书阿鲁茨万(S.Arutchelvan)逮捕后,指控阿鲁茨万牵涉一宗于1995年在吉打州亚罗斯打发生的破门行窃案,并以此名义再度逮捕他。
五一委员会今日提呈的证据,包括声明警方于5月1日镇压集会的事发经过,以及该组织举办和平集会游行缘由的备忘录、记录实况现场的三个短片视频光碟及集会前知会全国总警长及警方关于集会详细资讯的信函,此外,马来西亚律师公会人权小组也一并呈交该会的观察报告。
由于所有的人权委员会委员及调查员今日皆外出公干,因此上述文件由人权委员会秘书哈希玛(Hashimah Nik Jaafar)代表人权委员会委员接领。
警方以粗暴逮捕集会者
社会主义党财政西华拉占(A.Sivarajan,右图)也提出,警方以12名红衣部队身穿红色制服为由逮捕他们的行动滥权,有关衣服并没有写上任何敏感和抨击政府的字眼,只是为了方便参与集会者辨别他们的身份,以便能够更好地维持秩序。
作为其中一位被捕的社会运动人士,他抨击,警方以暴力及粗鲁的行动逮捕集会者,包括强硬拖拉他们。
他指出,警方在场只是不断重述“不可以举办活动”,完全没有指示集会者解散,况且,逮捕行动在集会开始前就已经展开。
他提醒,随着过去发生数宗警方暴力对待集会者的事件后,人权委员会曾经提出集会者拥有宪法赋予的集会权利,并且只需要事前通知警方,然而,虽然该委员会在4月25日就已致函通知全国总警长和吉隆坡金马律警区警方,但是,警方还是依然阻止集会进行。
另外,马来西亚律师公会人权小组成员陈永健表示,警方对于该和平集会的逮捕行动不合法,特别是指示集会者更换衣服后,而展开的逮捕行动。
人权委员会有在场视察
另外,哈希玛也证实,人权委员会在五月一日的集会活动当天,也有组成工作小组前往视察,而针对五一委员会今天的投诉,也会在短期内回复对方人权委员会的决定。
哈希玛(左图)指出,人权委员会委员的下一次开会时间是下月7日,而她将会确保今日的投诉记录报告会如期呈交,以便委员们能够作出定夺。
询及投诉者提及人权委员会曾建议,只要事前通知警方集会活动,就应该获得集会权利,她表示,人权委员会是有作出建议,即集会者在举行集会前需要通知警方集会活动的详情。
她说,人权委员会目前在设法找出解决方案,避免类似事件重演,并且希望警方能够配合。
由多个民间团体、非政府组织举办及社会主义党组成的五月一日委员会于五月一日劳动节当天在吉隆坡发起街头游行活动,以抗议国内物价高涨,最低薪金法令迟迟未出炉。主办单位计划在今天早上10时30分于吉隆坡市中心秋杰路( Jalan Chow Kit)单轨火车站附近集合,并游行至独立广场,然而,警方却在集会前就开始展开逮捕行动,并逮捕21人。【点击:警方先行逮捕策略瓦解游行劳动节21被扣者傍晚全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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