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获准陪同赵明福却被拒见面
马诺哈兰炮轰查案官出尔反尔
李龙辉
2011年5月3日
下午 3点05分
赵明福皇委会听证会今日续审,赵明福生前代表律师马诺哈兰(Manoharan A/L Malayalam)炮轰反贪污委员会官员安努亚(Mohd Anuar Ismail)出尔反尔,后者从雪州政府大厦带走赵明福时,曾答应让他陪同赵明福录供,但在抵达雪州反贪会总部后拒绝让他会见赵明福,让他闷吃一记闭门羹无功而返。
他指出,本身是在2009年7月15日,即坠楼案前一天的下午,接获赵明福的前上司即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的来电,要求他马上赶往后者位于雪州政府大厦15楼的办公室。
当马诺哈兰与助理在当天下午5点30分左右抵达雪州政府大厦时,发现现场除了欧阳捍华、赵明福和一些职员之外,还有以安努亚为首的数名反贪会官员正准备取走办公室内的电脑和文件,并要求赵明福前往雪州反贪会总部录供。
安努亚是负责调查欧阳捍华滥用拨款案的反贪会调查官。
安努亚称录供是片刻之事
他说,阿努亚当时并没告诉他,赵明福涉及何案,更没出示任何搜查令,只一味强调,反贪会为赵明福录供只是“一会儿而已”,不会耗时太久。
“他当时只是告诉我,‘我们必须带走他录供’。”
他在接受皇委会事务官关丽莎的盘诘时说,本身当时非常生气,更一度失去理智与阿努亚发生口角。
会谈15分钟后有信心录供
马诺哈兰(左图)指出,赵明福一开始感到非常震惊,但经与他本身和欧阳捍华在一间密室中讨论10至15分钟,让他了解录供的程序后,他就变得很有信心前往录供。
“我已经历这所有一切,我告诉他不必担心,因为没什么好隐瞒的,并告诉他我是内安法令获释者,没事的。”
“我也告诉他,我们必须与执法官员合作。”
抵办公室不获会见赵明福
他继指,于是赵明福与他乘坐两辆不同车子前往位于沙亚南商业大厦14楼的雪州反贪会总部。赵明福当时是在两名反贪会官员陪同下,驾驶本身的车子先抵达目的地。
不过,在他与助理抵步之后,掌管柜台的反贪会官员却告知他们说,他们不得会见赵明福,而阿努亚也没有出来接见他们。
他们在客厅等候长达一小时,始终不见赵明福和安努亚的踪影。在无计可施之下,他们只好在当天傍晚7点左右打道回府,由另一名律师张菲倩接力,继续等候赵明福。
他透露,在等待期间,曾询问坐在柜台的反贪会官员,安努亚曾允许他前来陪同赵明福录供,为何却拒绝让他俩见面?该官员只是回答说,录供可能会耗费较长的时间,要求他们耐心等候。
承认反贪会办案程序合法
尽管如此,反贪会代表律师沙菲宜稍后反问马诺哈兰,是否知道在执法单位拥有合理的时间盘问下,一名嫌犯无权即时获得律师陪同下供证?以及根据《刑事程序法典》116条文,在索取过程中没发现所要求的指定文件,官员有权展开搜索?
马诺纳兰认同上述问题,并承认在现有《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下,所有证人必须与反贪会合作供证,反贪会在索取证物和传召证人时,也不必出示搜查令。
在沙菲益的引导下,马诺哈兰承认,反贪会在取走电脑,文件和带走赵明福的行为是符合法律的,并在赵明福前往录供前,获得15分钟咨询律师的时间,因此他没有异议。
不过,他突然离题说,“这就是为什么我不满意大马现有的法律,因此我不断抗争,结果他们就逮捕我”。
沙菲益:因此你唯一的控诉是,不满阿努亚没履行承诺,让你陪伴在赵明福身边?
马诺哈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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