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October 27, 2010

独立新闻中心炮轰通讯委员会违反宪赋言论自由,并要求当局撤销一切的调查行动..........

网络媒体和部落格最近因报道巫统主席纳吉在该党全国大会的政策演说,结果招致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调查;针对此事,独立新闻中心炮轰通讯委员会违反宪赋言论自由,并要求当局撤销一切的调查行动。


通讯委员会官员是于10月22日上门,向《当今大马》总编辑颜重庆录取口供。


官员上门向总编辑录供

根据该名官员指出,《当今大马》是在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11和233条文下被调查,而被投报的新闻是〈纳吉:我们须不惜一切捍卫布城〉(We must defend Putrajaya at all costs: Najib)和〈首相动手扑灭种族辩论〉(PM moves to snuff out racial debates)。

该官员也宣称,自己并不知道这次是谁针对《当今大马》进行报案。

作者被否决咨询律师权

紧接其后,《Malaysia Chronicle》部落格作者黄春梅(Wong Choon Mei,译音)也因为从《当今大马》上述新闻转载数个段落,结果在10月25日遭通讯委员会援引同样条文进行调查。

不但如此,黄春梅在接受调查过程,也不被允许有律师在旁陪同。其律师拉蒂花被告知,除非黄春梅是提供证人口供,这样才允许律师陪同。

独立新闻中心批评通讯委员会,此举显然已经违反联邦宪法第5条文。


报章报道马华曾经报警

独立新闻中心表示,根据一家马来文报章的报道,国阵成员党之一的马华公会,曾经向警方举报《Malaysia Chronicle》,唯不清楚通讯委员会是否基于此案进行调查。

迄今,首相署也不曾发表任何声明,澄清或驳斥有关新闻报道。

其他媒体却未受到对付

独立新闻中心批评,通讯委员会的调查已经违反了宪赋的言论自由,而且旨在骚扰大马网络社群,尤其是针对特定的新闻和资讯网站,因为其他媒体也同样刊登类似的新闻和题目却不受对付。

它指出,在一个印刷与电子媒体受到当局严厉监管的国家,网络为政治讨论和言论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空间,而这也是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3条文所明文保障的空间。


独立新闻中心呼吁通讯委员会,撤销对上述两个网站的一切调查行动,并希望该委员会日后能够秉持宪赋的言论自由和咨询律师的权利办事


“为了确保通讯委员会日后不会违反咨询律师的权利,我们建议它对该名否决黄春梅权利的官员,进行调查。"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46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