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前副首相安华在1998年“黑眼圈”案的调查官末再因,昨天发表一篇致给现任全国总警长依斯迈,题为“再谈黑眼圈案”的19页公开信,已使“黑眼圈”案的新案情浮现。
民主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发表文告表示,随着安华“黑眼圈”案的新案情浮现,更加强了当年查案官末再因的诉求,即将这个令警方蒙受耻辱的案件妥当结案,以恢复警方的形象与公信力。
纳兹里承诺将课题带入内阁
林吉祥于2010年11月9日在国会动议,将总检察长阿都干尼减薪10令吉时,曾提到末再因指阿都干尼在1998年调查黑眼圈案时捏造证据,没人提出反驳。
“尽管该减薪动议没通过,但首相署部长纳兹里向国会承诺,他会将我所提到涉及公众利益课题带入内阁。”
末再因在昨天的公开信中,呼吁警方妥当将此案查个水落石出,并自愿提供情报,以加强他要此案写下一个“完整与最终”的句号,以恢复警方的形象及公信力。同时,没必要对此成立一个皇家调查委员会,因为警方有绝对的能力将整个案件查个水落石出。
“我今早在国会与纳兹里会面,要他关注末再因昨天的公开信,尤其是有关黑眼圈案的新案情,如果属实,即意味着警方的形象及公信力在过去12年来,遭到极不公平的抨击,目前是完整终结这起案件的时候,以挽回警方的形象及公信力。”
林吉祥说,有关浮出台面的新案情,出现在公开信的第12至14页:
12. 我相信丹斯里、最高领导层及大马皇家警察全体成员都想知道,警方高层当时采取了什么行动,以至案件受到皇家委员会调查之前,立即被迅速结案。而我认为,当时没有必要召开皇委会听证会。为了方便丹斯里,我把它缩短成以下几段文字:
12.1.其实,同意将黑眼圈案完全关闭的决定,是于1998年下午2时30分至3时30分之间作出。当时的全国总警长丹斯里拉欣诺、当时的全国副总警长丹斯里诺连迈及查案警官我本身,在拉欣诺的办公室同意下所作出。我必须声明,作为一个男子汉,拉欣诺必须准备负起全责。
大家同意将此案关闭的过程,必须专业及根据法律及光明正大。我负责立即准备好相关的文件,包括准备減罪因素,我被限在两天内完成。根据从1998年10月 12日算起的10天内的一切上诉期,如有任何有关刑罚的上诉期的话,我们估计可以在1998年10月22日的星期四完全结案。
12.2. 大家同意后,我看到拉欣诺感到轻松,通过他的“肢体语言”,我发觉他放下担子后是如此的轻松。他还随意的问诺连迈,他(拉欣诺)是否有资格买下他当时使用的职员车马赛地,如果能请他修理一点损坏的地方。拉欣诺也叫他的助理查看他的房贷余额及尚未缴付的政府账单。他要吩咐诺连迈照顾“手足们”的福利及看守好他的家。诺连迈也说,他及全体警队人员不会忘记拉欣诺对大马皇家警察的贡献,并答应将在拉欣诺离开警队后(根据安排在会面的两天后,以给警队掀开新的一页),尽力照顾他及他的家人。当时拉欣诺办公室内的气氛就是这样,我在向他道谢及答应到马六甲探望他的家人后,我在约下午3时30分离开他的办公室,让他们俩继续谈天。
12.3.人类只能规划,但只有上苍才能决定一切。我在后来,即1998年10月8日的约下午5 时至5时30分,得知(时任总检察长)丹斯里莫达阿都拉(已故),在其身边强人拿督阿都干尼陪同下,在全国总警长办公室见了拉欣诺。我在约下午6时被诺连迈召见,他只是告诉我“继续像往常那般调查”,看到了他的肩膀动作,我知道我们之前在几个小时前同意的东西已经取消。我必须说,我对有关改变感到震惊及失望,几时轮到我去阻止,我们自已都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事。
13.为了避免对我在上述第12段的记事录感到混淆,请丹斯里参阅也许收在总检察署内的IP No:8497/98 bersangkut Tun H.S.Lee Rpt:25223/98查案报告,以及我于1998年10月15日、29日及1999年1月27日的整100页调查记录。
13.1.丹斯里可以参阅志期1998年10月8日(星期四)的调查日记的第75至78系列的第22至24页,尤其是1998年10月8日下午2时30分开始的系列78的有关同时结案决定。
13.2.之前的有关演变,请参阅志期1998年10月7日(星期三)晚上8时45分至11时在诺连迈家的系列73。我也有记录在场的各警队总监名字。
13.3. 我在系列74也记录有关午夜12时(1998年10月7日)至晚上凌晨1时(1998年10月8日)与全国总警长之间的电话讨论。
13.4. 有关拉欣诺本身对这项调查的立场,请丹斯里参阅1998年9月27日晚上9时30分至11日的第15系列,地点在蕉赖的Komander Brigade Tengah办公室。我们在会面时,他面对面的指示我独立的调查及“查个水落石出”,他也吩咐我,我将作出的决定必须是警队声誉至上的。
14. 自1998年10月9日开始,调查圈子变得紧张。我好几次与阿都干尼起正面冲突。如果将阿都干尼所说过的话写出来对大家都没好处。
阿都干尼继续以谎言掩盖之前的谎言及隐瞒证据。干尼在黑眼圈案前,也许是清白的,但目前根据我的估计,他至少可以被控6项捏造假证的罪行。
14.1.黑眼圈案拖得越久,也许会产生越多的罪行,不免会有更多不相关的人会涉及,除了将损及国誉外,许多优秀的高官,尤其是来自总检察署者会成为牺牲品。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48975
XXXXXXXXXXXX
当年.......他们在沙巴仙本那.....
表面是度假.........其实在....
捏造..........
为老马做尽坏事!!!!!!!!
斗湖的朋友都很.....了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