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September 29, 2011

云大舜:法律赋过大权力 警察暴力关乎权力不平等

云大舜:法律赋过大权力
警察暴力关乎权力不平等
作者/本刊翁慧琪 Sep 30, 2011 12:02:51 pm



【本刊翁慧琪撰述/摄影】人权律师云大舜认为,警察滥权和暴力行为等事情都与政治有关,都具有政治性。同时,他也点出法律赋予警察太大的权力,因此当人民谈政治时,就必须谈如何将权力下放给人民。

云大舜(右图右)说:“我们不能够害怕。马来西亚人总是害怕,说是政治就排斥。我们不是说投国阵抑或民联,我们不是说政党,我们是说课题,我们在说权力平衡(balance of power)。”

他点出当下执法方面即警察拥有太大权力,但不是执法单位的问题,而是法律上执法单位被赋予太多权力,所以才会发生许多滥权事情,同时执法单位要了解,被赋予的权利越大,责任就会越大。

“人民要了解,当我们谈政治,实际上是要谈如何把一部分权力带回来给社会的弱势群、把权力归还人民,而非让司法、执法和国会拥有如此多权力。我们不能够逃避这些问题实际上都是政治课题。”

他指,人民不应该只行使投票权,而是要在投票前后行使本身所有权利,而不是在此倡议要改变政府。

社运组织昨晚在隆雪华堂举行人权教育短片推介与“人民权利与警察权力”讲座,社运份子兼前学运领袖希山慕丁莱益斯(Hishamuddin Rais)也是主讲人之一,另两人是人权律师云大舜,以及古纳斯加兰(R.Gunasegaran)扣留所死亡案的家属代表律师维斯瓦纳旦(M. Visvanathan)。

斥警方相互包庇

另外,古纳斯加兰家属代表律师维斯瓦纳旦(左下图)则在讲座上,诉说古纳斯加兰的死因调查庭审讯和分享部分案发过程,并提出其中存有的警察供词互相矛盾和不符事实的问题。

2009年7月16日下午五时,31岁的古纳斯加兰被警方以滥用毒品的罪名逮捕及扣留在冼都警察局,当晚七时左右却在扣留所内昏迷不醒,前后只有短短两个小时。过后,古纳斯加兰迅速被送往吉隆坡中央医院,但院方表示他在抵达医院时已经死亡。

警方宣称古纳斯加兰的死因是在扣留所内跌倒,负责为古纳斯加兰验尸的吉隆坡中央医院则宣称死因是服毒过量;不过,三名被扣留在同一扣留所的目击者向古纳斯加兰的家人透露,古纳斯加兰在扣留所内遭警方严重虐待,包括遭警察以木棍击胸等。

法庭曾传召三名与古纳斯加兰一起遭逮捕的证人,分别是拉维(S. Ravi)、苏烈斯(S. Suresh)及萧华斯(K. Selvach Santhiran),其中萧华斯更在庭上认出一巡伍长法依沙(L/Kpl Mohd Faizal Mat Taib),就是当时踢古纳胸口的人。

去年10月25日,死因调查官西蒂莎基拉宣布此案为存疑裁决(Open Verdict),认为存有毒品致死或殴打致死的两种可能性。当天晚上,警方前往萧华斯住家,在后者家人面前殴打且逮捕他,妻子入禀法庭申请人身保护令不果,结果在《危险毒品法令》下扣留两年。

“他只是系统上的名字”

维斯瓦纳旦表示,虽然古纳斯加兰已逝世两年多,但是警方迄今都没有发出一份死亡报告书作证明给家属,所以“技术上他还活着,国民登记局(Jabatan Pendaftaran Negara)的纪录也显示他还活着”。

据他所知,三名立下法庭宣誓书并出庭指证的证人,除了萧华斯被延扣两年,其他两人也被关进牢了。

他表示,古纳姐姐甘雅葛丽(R. Ganga Gowri)在裁决出炉当天也报案了,但是却石沉大海,法庭上被指证殴打古纳斯加兰和其他涉案的警察都没有被取缔。

“没有调查,可说是没有任何行动。(裁决出炉后)已接近一年了。这意味?没有事情发生……他(成为)仅系统中的另一个名字。古纳斯加兰。无论如何,他是一名马来西亚人,他拥有他的权利。”

他还提到家属早已入禀高庭,要求重新检视死因调查官的裁决,可是迄今也是没有下文,因为死因调查庭不交出证词纪录,让高庭无法开审,所以他本身也不知道复核程序何时才有头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