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pril 5, 2011

一名官员甚至问我是否认罪,并提醒我说,如果我爱我的妻子和女儿的话,必须这么做。无论如何,我面对如此粗糙的伎俩,依然站稳立场

赵明福皇委会听证会今日续审,反贪污委员会副主席苏克里(Mohd Shukri Abdul,右图)承认反贪会拥有不少弱点,惟希望借凭皇委会的调查结果重振形象。

他也保证,如果皇委会成功查出赵明福命案的凶手,反贪会将毫不迟疑地对他采取行动。

“我承认,反贪会有些许弱点,因此无论皇委会对反贪会的决定是什么,包括如果能找出须为赵明福之死负责的人的话,我们肯定会对付那人。”

“由于这已玷污反贪会的形象,因此我们将不会保护他。身为政府的一员,我们希望皇委会的结论能重振反贪会的形象。”

“显然地,我们想看见所有人,包括(赵明福)家属和反贪会,都能得到公正的待遇。这对恢复反贪会形象攸关重要。”

苏克里在回答皇委会成员莫哈末哈达(Mohamed Hatta Shaharom)的问题时,如是指出。皇委会主席冯正仁表示,本身也抱着同样的希望。

建议训练官员回答律师问题

较早前,冯正仁要求苏克里想办法改善反贪会,包括要求官员进行在庭上回答问题的训练,以确保反贪会所提控的贪污嫌犯最终能被治罪。

冯正仁指出,苏克里应参考英国《1984年警察及刑事证据法令》,因为英国警员是经过严格的训练,在庭上回答律师所抛出的刁钻问题。

对此,苏克里承认,反贪会官员只修过法庭供证的入门课程,因此认为官员们必须提升本身的法律知识,来应对来自经验丰富的律师的压力与问题。

不必拥有搜查令与正式投报

这名昨天获得皇委会盛赞回答问题合乎逻辑的副主席指出,《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7条文,允许官员在不必拥有搜查令下便搜查建筑物,或在不必拥有投报下采取行动。

“尽管反贪会没接获任何正式投报,但如果在报章上发现一则新闻报道,一个政府机构在实施一些事情进度缓慢,反贪会可在不必求证,有否存在贪污元素拖慢计划的情况下,马上采取行动。”

无论如何,冯正仁提醒说,尽管反贪会拥有进入政府机构的权力,但必须了解民联所掌政的雪州政府,与其他政府机构有所不同,因此反贪会在办案时必须更加小心。

对此,苏克里表示,反贪会将注意此事,并加以改善。


官员指鼻子作状拳打陈文华

皇委会接下来传召加影市议员陈文华供证,后者是在2400令吉购买国旗案中,负责供应国旗予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雪州反贪会是基于欧阳捍华涉嫌滥用拨款,在2009年7月15日期间,传召欧阳捍华政治秘书赵明福与陈文华前往雪州反贪会办公室,以证人的身份协助调查录供。

陈文华于2009年7月15日晚上8点抵达雪州反贪会,直至第二天下午1点半才获释。他事后申诉反贪会虐待他,要他罚站4小时,并要他睡在地上。

他今日在庭上质疑反贪会官员盘问证人的方式,指一名反贪会官员布基尼(Bulkini Paharuddin)曾诬蔑他凭着售卖国旗大捞一笔,并想引导他指控欧阳捍华是捏造国旗假价格的幕后黑手。


“不过,我否认布基尼的问题。他指着我的鼻子,作状要拳打我。除了布基尼,还有两名官员站着盘问我,其中一名然后坐下来。”

“其中一名官员甚至问我是否认罪,并提醒我说,如果我爱我的妻子和女儿的话,必须这么做。无论如何,我面对如此粗糙的伎俩,依然站稳立场。”

在茶水间最后一次看见明福

陈文华说,盘问过程发生在2009年7月15日晚上10点至午夜12点之间,他随后在于凌晨2点左右上厕所时,曾在茶水间遇见赵明福。

“我看见赵明福正弯着身子,我问候他怎样了,而赵明福只是回答‘啊’。那是我最后一次看见他。”

他指出,本身在2006年已经认识赵明福,那时后者仍是《星洲日报》记者。

他说,本身当时在盘问室地上睡觉,在睡醒后与一些反贪会官员共进早餐。

他接着说,一名反贪会官员在次日11点为他录供,然后在中午时分才索回私人物品。

“在他们完成录供后,我在7月16日中午1点35分获释。”

明福早上6点在沙发上睡觉

另一名证人,雪州反贪会高级执行官雷蒙(Raymond Nion Anak John Timban)声称,本身是最后一名看见赵明福的人,当时是2009年7月16日早上6点。

“我的上司指示我检查赵明福的电邮。在取得他的电邮和密码后,我检查了赵明福的电邮,但一无所获。”

雷蒙说,本身在当天凌晨3点看见赵明福坐在沙发上,与另一名证人李维荣谈话。

他指出,正当本身于早上6点要动身离开之际,他看见赵明福睡在沙发上。

他在接受皇委会事务官阿旺阿马达再也(Awang Armadajaya Awang Mahmud)的盘诘时说,“我从穿着、头发和身体架构认得赵明福,我看见他正在睡觉。”

听证会将于明早9点续审,雷蒙与陈文华将继续供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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